关于征求《南宁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
(第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修改意见的通知
各单位、部门:
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,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,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《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》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学生工作处对《南宁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进行了修订。现向全校广泛征求意见,请全体教职工认真审阅、积极献言。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《征求意见表》(附件2),以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6月5日下午17:00前将征求意见表电子版发至邮箱nnxyxsk@163.com,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。未尽事宜,请联系学生工作处,联系人:宁浩,联系电话:15177191683。
附件:1.南宁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征求意见稿)
2.征求意见表
南宁学院学生工作处
2025年5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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